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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2 19:56:07 人气:
为保障我中心项目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拟遴选第三方机构提供2026年无纸化评审设备租赁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配置标准:笔记本CPU:Core Ultra5 125H或以上;内存:16G(频率5600MHz)或以上;硬盘:1TB固态硬盘或以上;屏幕尺⼨:14英⼨或以上;屏幕分辨率:2240*1400或以上;端⼝:HDMI 2.0接⼝、雷电接⼝、USB-C接⼝;操作系统:正版Windows 10专业版或以上;浏览器:IE10或以上;安装WPS正版软件。
3.成交人要认真做好设备的相关调试工作,包括电脑的软硬件和系统维护,加强机器的反复调试和检测,确保提供的设备无计算机病毒,安全高效,无故障,确保项目评审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4.成交人应提供总量5%的备用机,确保设备出现故障后随时更换的工作需要。
5.成交人保证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确保合同期间设备运行正常,提供7*24 小时免费维修热线,接到采购人报修电线小时内响应并排除故障。
(一)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技术确认,采购人在收到应支付款项等额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约50%;
(二)租赁设备使用三个月后,经采购人确认符合需求,在收到成交人开具的应支付款项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约45%;
(三)租赁期满,甲乙双方确认设备设备退回,采购人在收到应支付款项等额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额约5%。
1.验收要求:经采购人核实符合采购要求后方算完成设备交货(若不符合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成交人提供的设备;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及责任由成交人自行负责)。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共同现场验收并签署验收清单;成交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货物、工具、资料等及其他便利条件。
2.违约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本公告和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如违反本公告或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我中心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并承担合同最高限额20%的违约金。造成我中心其他损失的,我中心有权追究项目承担单位损失赔偿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参照本条约定,在拟签订的服务合同中详细约定。
(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书面承诺书,声明在近三年(自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六)能证明具备电子设备租赁经营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包括企查查或者信用中国的截图证明)。
我中心将组成内部评审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内容参照本公告拟定,具体解释权归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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